2014年11月20日,中驰股份一审败诉,被判赔偿旭普林人民币800万元。中驰一方随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孔女士说,中驰公司认为一审中并未指出涉案两家公司产品实质性的不同点。
期间,新时代公司董事长姚某和女老板联系,说某公司是路国贤的关系,让她安排这家公司中标。最后这家公司过果然中标,并和新时代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
《欧盟在布鲁塞尔签署与英国就未来关系达成的协议》孔女士称,在本案未获终审前,旭普林多次给中驰参与投标的招标方邮寄未生效的中驰败诉的民事一审判决书,称“中驰股份产品侵犯其专利权”,直接干扰招投标,给中驰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达3000多万元。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