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
一名当地居民称,这个工厂中大部分都是中国公民,他表示:“有一天我在这里洗车时,他们(中国人)正好出门吃午饭,我仔细数了下至少有50个(中国)人,他们平时就住在马路对面的房子里。”
《受强冷空气南下的影响 北京市将出现持续低温天气》李莹说,在司法实践中一种处理是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经法院调解,被告人会出钱赔偿,但这需要受害方出具谅解书以在量刑上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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